我經營這個部落格的初衷很簡單,就是紀錄我、大芝心跟小芝心之間的一些互動與成長,因為大芝心一家人都希望我低調低調再低調到不行,我沒有使用自己經營許久的部落格,在這個部落格中也從來沒有提到我的姓名,甚至是我網路慣用的暱稱,更別說大芝心那家人,連大芝心家的位置都讓我偷偷移動了一兩百公尺。
  當然,我經營這個部落格,絕對不是為了傷害、毀謗、誣蔑任何人而存在。
  最後一根稻草是這樣的:公公經由我的網路通聯記錄查出這個部落格,婆婆在瀏覽過全部的文章後,認為我有蓄意攻擊、傷害、誣蔑她的行為,她痛心不已,因為她待我不薄,視我如己出,而我卻如此回報。
  我知道婆婆確實待我不薄,也視我如己出,大姑跟大芝心有的東西絕對算我一份,買我喜歡的零食、煮我喜歡的食物,甚至過年給我紅包,準備國考而外食時,也給我一筆錢,我的孕婦裝跟睡衣都是她做的,小芝心也受到她周密的照護,我之前曾經計算過小芝心的花費,後來根本記不下去,因為錢都是公婆出的,而我自己畢業後也一樣吃住都在婆家,健保費我都還沒看見單子公婆就繳了。
  對於這些,我心存感激。
  而我在文章中因為自己的無知而導致誣蔑婆婆的部份我也願意道歉,最大的歧異在月子餐的部份,我根本不會煮,所以不曉得鮑魚粥要天天熬,我吃到的鮑魚粥每天都是新鮮的;我沒有味覺,覺得肉吃起來都一樣,但是婆婆每天都有變化花樣(像是滷的部位不同),最重要的,婆婆是無償幫我坐月子。
  婆婆要求我將這些文章都撤掉,雖然婆婆已經列印這些文章還畫了重點,但我仍舊不會撤掉它,除了保留婆婆日後想上公堂的證據,最重要的,我對自己說過的話、作過的事、PO過的文章負責,這是我的生活態度。
  婆婆並要我日後不要再於部落格中提到「她家的人」,以及把大芝心的照片撤掉(打了蹩腳的馬賽克也一樣),且不得再公開說她兒子的壞話;我是紀錄(或者抱怨)生活中的事項才會提到「她家的人」,不想提到?很簡單,那我就搬出那個家,這樣而已,至於「她兒子」的照片部份,確實涉及到了隱私權(還是肖像權啊?)的問題,但在我詢問過「我老公」之後,我老公表達沒有意見,所以我也不會撤掉。
  以上,就是最後一根稻草,這樣而已。
  我知道婆婆並沒有趕我出門的意思,是我自己選擇了忘恩負義自私自利的這條路;因為我想找回除了小芝心之外,唯一令我自己驕傲的自由與獨立。
  從小我就是個很倔強的人(小芝心跟我一樣倔,果真報應不爽),我勇於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獨立且程度上的自主,享受自由。
  在大芝心的家卻全然不是那麼一回事。從我公證結婚當天哭個不停的時候我就該警醒了,偏偏還是讓自己變成今天這個醜陋的樣子。(公證那天,我說公證完想去一個地方,大芝心說不行,公證完去多餘的地方,他媽媽會不高興。至於為甚麼我會軟弱的大哭,我覺得跟懷孕真的有很大的關係,超愛哭的。)
  我甚至於希望婆婆不要把我當自己的女兒看待,而是一般的客人就好,因為婆婆對她的家人雖然百分之一百二十永遠比全力無私再多一點的付出,卻也賦予太深的期待、施予太多的控制。(當然她絕對不會認為自己施予控制,這是我的誣蔑,因為她只是給予『建議』。)
  不提別的例子,就說這次這件事。
  如果婆婆是自己逛到我的部落格,或者有鄰居跑來跟她講『妳那個媳婦有部落格耶』,那我絕對無話可說,然而婆婆卻是透過公公的電腦技術查到我的部落格,我不是特例,大芝心之前就被查過,去過任何網頁公公都查得一清二楚,作為『不認真寫論文』的證據,沒錯,我的部落格是公開的,沒錯,我不懂電腦也不懂法律,可是,我還是感到自己的隱私權被侵犯了。
  婆婆認為她對我仁至義盡,家務是她在做,家用是她在出,她對我這個懶惰又厚臉皮的媳婦從來也沒有說過一句重話,但坦率的她是藏不住臉色的,直腸子又得按耐的結果是作了更糟的宣洩,比如日常生活中的含沙射影;她不對我直言,而是找人抱怨,於是直剌剌未加修飾的話語反而朝我滾了過來。
  繼續住在那個家,對婆婆、對我都不是好事;就讓一切結束了吧,人本來就是自私自利的動物,我想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了,一切就是這麼回事。

  我希望在這個部落格裡不要再出現與我公婆有關的話題與回覆,如有人在回覆中提及,我也不會再作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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